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重大历史任务,是党中央发展现代农业,构建和谐社会宏伟目标的重大举措。农资流通行业作为与农业生产,广大农民密切相关的窗口行业,在这项惠及亿万农民,关系国家长治久安的伟大工程中,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。为此,我们—沈阳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,要自觉承担社会责任,以服务“三农”,服务新农村建设为己任。向沈阳地区从事农资经营的企业单位及从业人员发出《农资“诚信”经营,文明服务倡议书》:
一 依法“诚信”经营,全心全意服务“三农”。严把进货质量关,做到没有产品登记证的不进;没有商标和生产许可证的不进;没有产品合格证的不进;生产厂家,厂址不明的不进;不是正常渠道的不进。坚决抵制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进入市场,确保农民用上优质、安全的农业生产资料,塑造农资流通行业“诚信”形象。
二 严格执行国家化肥价格政策,做到明码实价,童叟无欺,公开透明。使我市农资商品质量好,价格廉,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。
三 重合同,守信用,实施行业自律。牢固树立“诚信为本,诚信立业”的思想。共同打造沈阳地区农资流通企业的“诚信”品牌。
四 积极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工作,开展科学种田培训,引导广大农民安全、合理使用农资商品。
五 积极配合,支持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行政,自觉接受监督和指导,注重自身的诚信建设,遵守行业操作规程,积极营造良好的农资流通氛围,为营造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环境做出我们的贡献。
六 自觉接受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的监督,建立诚信举报制度。对广大农民朋友反映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。自觉纠正行业中不合法,不合理的现象,开展“农资诚信”体系建设,提高沈阳地区农资流通业的公信度。
我们坚信,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,通过协会和各位农资同仁的积极努力,沈阳农资流通行业一定会呈现出一个崭新的发展局面。让我们团结一致,齐心协力,共同携起手来,奋力拼搏,为繁荣农村市场;促进商品流通;发展农村经济;维护农民利益。共创农资流通业蓬勃发展的美好未来,为发展现代农业,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贡献力量。
沈阳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
二OO七年三月九日